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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弼本老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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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tober 23, 2006
03:09 AM
王弼本老子 道經 第十六章
致虛極,守靜篤。萬物並作,吾以觀復。
夫物蕓蕓,各復歸其根。
歸根曰靜,是謂復命。復命曰常,知常曰明;不知常,妄作,凶。
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沒身不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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